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骗取、伪造、转让、出租、买卖《清真食品准营证》的,由市、县(市、区)()部门没收《清真食品准营证》。
A.工商行政管理
B.民族事务工作
C.食药监管理
D.宗教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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