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当持()到一方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A.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B.户口簿
C.结婚证原件
D.其他证明文件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