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向()报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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