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问题详情
搜索

连某驾驶小货车将行人丁某撞死。交管部门经调查后确认,肇事货车的登记车主并非连某,而是该市某包装公司。两年前该包装公司将此车转让给了刘某,刘某又将该车抵债给连某。在两次转让中,各方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关于丁某身亡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足部分,由包装公司刘某和连某承担连带责任

B.不足部分,由连某承担赔偿责任

C.不足部分,由某包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答案
查看答案
扫码继续教育神器小程序
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咨询
小程序
扫码打开小程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