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相关规定,对在本市注册并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自2015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的,给予4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20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自达到奖励标准年度起分3年依次按照()的比例兑现。
A.30%、30%、40%
B.40%、30%、30%
C.50%、30%、20%
D.60%、30%、10%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