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规定,有困难的村(牧)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拨
B.由被调解的纠纷当事人缴纳
C.由社会募捐
D.由县、乡财政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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