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规定,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拒不说明情况,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节能主管部门或者省节能监察机构予以(),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A.警告
B.警告、责令停产
C.责令改正
D.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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