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医疗单位、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屠宰场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A.厨余垃圾
B.建筑垃圾
C.可回收垃圾
D.特种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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