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规定,民族乡一经设立,未经()批准,不得撤销、更名、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和迁移人民政府驻地。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省人民代表大会
D.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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