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有关材料。暂予扣留、封存时应当向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的持有人出具(),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材料开列清单,并由各方当事人当场核对、签字。
A.监察封存证明
B.监察检查书
C.监察通知书
D.证据保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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