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由()会同公安、民政、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
A.宗教场所
B.宗教事务部门
C.宗教团体
D.宗教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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