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法律知识或者行政执法、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A.法制班主任
B.法制辅导员
C.法制副校长
D.法制校长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