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财政部门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将为职工代缴的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A.10日内
B.15日内
C.5日内
D.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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