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区域、流域建设等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并向该规划审批机关提交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环境影响评价
B.经济效益评估
C.土地转让
D.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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