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范围,《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一个应当”和“五个可以”。“一个应当”即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五个可以”即具体是指()及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A.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B.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C.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
D.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