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成立(),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A.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B.专家组
C.专项委员会
D.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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