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规定,在中越或者中老国界线我方一侧2000米、中缅国界线我方一侧500米范围内爆破作业的,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当地外事部门、公安边防部门意见,按照规定报()批准。
A.上级边防委员会
B.上级人民政府
C.市级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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