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等。
A.合同履行中潜在的风险提示
B.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报价或者评分比较
C.投标情况、无效标处理和否决投标情况
D.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列顺序、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的其他情况
订单号: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