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银党发〔2018〕7号)文件明确,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个工作专班,依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6个专班分别设在()。
A.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B.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C.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督办局
D.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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